首页 资讯 视频 公告 双减 金融

关于拟下达2019年度差别化电价退还资金的公示

2020-08-25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根据《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苍政办〔2018〕82号)文件精神,由企业申请,经市经济发展局审核,拟对符合文件要求的苍南县万宝达纺织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24户专变)退还部分2019年加收电费(按80%比例)。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企业及退还资金明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1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单位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309室(投资审批科)

联系电话:64258017   手机:13868831038

    附件:2019年度差别化电价退还资金明细表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8月25日


关于拟下达2019年度差别化电价退还资金的公示1.jpg

责任编辑:costner1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