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惠企政策“直通车”若干政策》(苍委发[2019]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龙港市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专项奖励资金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奖励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第一幢316室
受理电话:64258050
附件:2019年龙港市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专项奖励资金清单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7月30日
2019年龙港市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认定企业专项奖励资金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