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龙政发〔2020〕10号)和《龙港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的意见》(龙政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补助明细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补助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市经济发展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幢312室(商贸发展科)
受理电话:59911695 59911679
附件:2020年度龙港市疫情助企政策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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