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震惊!你的小区物业有这样情况发生吗?
小区新房交付业主,小区所在地社会闲杂人员通过给物业管理人员好处费,获得小区装修搬运独家合同,继而转卖搬运权利获利。搬运队在小区里实行“霸王搬运”,排挤其他搬运队进场,控制、垄断小区的装修所需搬运、建材、浇筑等服务或商品,强迫业主接受高于市场价格的服务或商品等,实施恶势力犯罪。日前,乐清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章学某等21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刑罚。
后张某、章学某、章华某等人又以95万元、50万元不等的价格将搬运业务转卖给马某(另案处理)、李某、柳某等人的搬运队,从中赚取差价。马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受让了搬运业务后,搬运队通过殴打等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显露纹身或支付好处费的方式,并利用当地社会闲杂人员的社会威慑力,将其他搬运队排挤出小区,驱赶业主自行雇用的搬运工人,控制、垄断小区的装修所需搬运、建材、浇筑等服务或商品,强迫业主接受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服务或商品等,实施恶势力犯罪,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搬运队还在柳市人民一品花园、乐清绿城玫瑰园等小区,伙同社会闲杂人员和物业公司人员实施类似的犯罪行为。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张某、章学某、章华某、章国某、李某、张财某、赵某等21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并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属于恶势力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乐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