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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案 解救400多只鹦鹉

2020-05-14
[导读] 永嘉县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400余只鹦鹉案,涉案鹦鹉多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

  温州网讯 永嘉县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400余只鹦鹉案,涉案鹦鹉多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其中一只紫蓝金刚鹦鹉售价达25万元。经多次收网,警方成功斩断多条网络上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鹦鹉的渠道。

  今年3月,民警在走访永嘉县乌牛街道时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一农家乐老板叶某饲养了一只鹦鹉。经查,叶某饲养的品种为亚马逊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叶某为招揽生意,在鸟友群里发布一则求购亚马逊鹦鹉的信息。没过多久,一名中间商跟他联系,谈妥以2万元价格成交。警方对该案件进行深挖,一条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浮出水面,大批鹦鹉被卖到全国各地。

  民警继续调查发现,大多数鹦鹉来自福建厦门一家养殖场。民警再次赴厦门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存在非法出售国家级保护动物的行为。

  随后,民警奔赴福建、江西、江苏、上海等地,多次收网。截至5月12日,警方共抓获买家卖家27人,追回400余只鹦鹉,涉案金额上百万元,其中一笔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紫蓝金刚鹦鹉,单只价格25万元,中间商从中获利两万多元。目前,涉案鹦鹉已被相关机构接收救护。

  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买卖双方在明知所交易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购、出售,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警方提醒,大多数鹦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只有虎皮鹦鹉、玄凤鹦鹉、牡丹鹦鹉被列入《54种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私人可以进行交易。其他种类的鹦鹉需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一系列证件,经上报审批才可出售。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谢树华 通讯员 陈笑


责任编辑:s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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