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费按年缴纳调整为按月缴纳,为了方便广大参保群众,我局决定,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缴费也改成按月扣缴。具体如下:
即日起新增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时一并签约授权银行卡号绑定,次月起按月扣缴医疗保险费。
本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已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下一年度(2020年7月)起按月扣缴。养老保险已经签约授权的,参保人无需另行办理,系统自动产生月台账,次月初扣缴;养老保险尚未签约授权的参保人,须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签约授权,次月起按月扣缴。
未参加门诊统筹的续保灵活就业人员,大病保险费每年度的第一个月,随基本医疗保险台帐一并扣缴。
因银行卡内余额不足等原因连续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医保局将于次年度的11月1日注销欠缴台账。
为了确保参保人的待遇不受影响,使新老缴费方式顺利衔接,2020年度续缴的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9月底之前办理签约授权和缴费核定的,允许补缴当年度7、8两个月,且待遇连续计算。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