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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发布关于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

2020-04-17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第17号)


  为严防境外疫情经海上输入我市,现就严厉打击海上非法入境、加强海上船舶管理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组织、运输境外人员(在境外的所有中国公民、外籍人员,下同)经海上通道入境我市(含经我市入境赴市外其他地区,下同),或容留、藏匿上述人员。


  二、境外人员进入我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非法入境我市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如实陈述非法入境事实。


  四、严格落实船东、船长防疫主体责任。各类进入临海水域停泊、靠泊的船舶要切实按照我市防疫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严禁各类船舶未向主管部门报备在临海水域作业、停留,严禁擅自搭靠、违规接驳或非法载运非本船工作人员。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以及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主动投案、如实报告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旅馆、出租房房东、用人单位、劳务市场在日常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非法入境人员的应及时通报辖区派出所,并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


  七、市民如有发现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企业、组织),要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附:各派出所联系方式


  沿江派出所:17858095015

  龙江派出所:13587856659

  舥艚派出所:13858753615

  湖前派出所:13706872292

  白沙派出所:13858780221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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