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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时间及完善人才申请条件的通告

2020-04-16 市委人才办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关于延长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时间及完善人才申请条件的通告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通知,现就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作如下调整:


  一、延长配售申请时间


  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22日24点。用人单位可以在2020年4月22日24点之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


  二、完善人才申请条件


  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试行)》温住建发〔2020〕60号文件修订通知,现将有关人才住房申请条件修订事项公布如下:


  全职在龙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审核标准:


  1.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等公办教育机构,人才要求具有正式编制。


  2.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公立医院、医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院前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干部保健机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等事业单位,人才要求具有正式编制。


中共龙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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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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