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委关于促进消费升级有关部署要求,温州市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调整了疗休养政策,并就加强疗休养工作下发《关于加强2020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动员全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本地疗休养活动,切实保障职工疗休养权益,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01 除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和疗休养合作城市外,今年职工疗休养活动应安排在温州市域内进行。 02 在市域内参加疗休养活动,可分批次、分时段灵活组织开展。 03 04 今年4月份启动疗休养活动。原则上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80%以上职工在6月底前完成疗休养。 05 06 市县两级工会设立专项资金(市本级100万元),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线职工免费疗休养活动。优先安排抗疫一线和复工复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07 市县两级工会设立民营企业职工疗休养活动专项奖励资金(市本级100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在上半年组织开展市域内职工疗休养。 08 加强疗休养基地培育,开展疗休养基地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4月份再培育认定50家以上符合疗休养要求的精品民宿、农家乐等作为市级疗休养基地(点),为职工提供更多疗休养产品。 09 市县两级工会积极开展疗休养产品推介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疗休养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外地职工来温州疗休养。 10 完善疗休养云平台,加强对疗休养工作的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