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什么是“野味”?
平阳有哪几种常见的野生动物?
平阳是否有销售“野味”的商户
和购买“野味”的食客?
近日,记者在昆阳镇两所农贸市场和超市随机采访了二三十名市民,他们说:“穿山甲、蝙蝠、果子狸是不能吃的野生动物,其他的‘野味’就不知道了。”其中,有7名70后和80后市民曾吃过“野味”,2名90后市民幼年时吃过。
“我吃过最多的是蛇,不过最近几年没吃了。”44岁的何先生说,前几年贩卖“野味”的人比较多,在一些乡下集市、路边会售卖野猪、野兔、蛇等野生动物。另一名70后金女士告诉记者,她十几年前在万全郑楼某农家乐吃过野猪、野兔,当天回家出现腹泻问题,之后就没吃过了。“我不吃‘野味’。小时候住农村,看过亲戚吃蛇肉。”90后小黄认为,蛇肉不一定比鸡、鸭肉营养高。
“截至3月2日,共开展478人次野外巡护,收缴猎套3副,缴捕鸟网80余米,当场拆除电猫线圈50余米,救护野生动物2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县野生鸟类比较常见,野生动物养殖场共5家6处,主要有七彩山鸡、梅花鹿、果子狸等。这些属于全面禁止食用和交易经营类型。
为了确保野生动物安全,该局从1月26日开始,在各养殖场、菜市场和主要街道张贴“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等事项通告,宣传野生动物有关知识。其间,开展野外巡护看守,在社区村庄、山头地块等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集群活动区开展巡护和宣传。另外,对人工繁育场所、农贸市场、餐饮饭店、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场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巡查工作;对野生动物栖息场所及各类候鸟迁徙通道等山头,进行全面动态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确保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
据介绍,野生动物指大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如果野生动物没有出现进化变异,其野性没有改变,就不算实现驯化,此时的人工繁育只是人类辅助其物种繁衍的一种方式。并且,除猪、牛、羊、鸡、鸭、鹅、鱼等常见家养动物以外,不常见的动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怀疑可能是野味。如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以及野生鸟类、野生两爬类同样都不能吃。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所谓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表面上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普遍存在野外获取种源,或证件合法但来源非法的“盗猎洗白”问题。 此外,吃野味的后果很严重。据介绍,吃野味会感染传染病、寄生虫,吃到有毒的重金属,以及吃野味属违法行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