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附提醒告诫书
2020-01-25
市场监管总局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
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2020年第3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月25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提醒告诫书
近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出现口罩等防控医药用品热销现象,为落实省、市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措施,稳定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各经营单位不得利用此次的疫情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以下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各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密切关注疫情进展,积极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不得趁机囤积居奇;市场出现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暂时短缺现象,不得随意提价,跟风涨价。 四、我局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哄抬价格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将保持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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