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20时许,龙港市湖西路2号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机动车撞倒一路人后逃逸,该路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龙港警方迅速开展调查,锁定肇事车辆并成功抓获湖北籍肇事司机夏某。
1月17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夏某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