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尚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筹设苍南县瓯南外国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设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校名核定为苍南县瓯南外国语学校,法定代表人为章伟,办学范围为小学教育。
二、学校地址设在苍南县钱库镇章均垟村环城东路,占地约26亩,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三、学校办学经费自筹,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希望你公司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对照浙江省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抓紧做好学校筹备工作。筹设期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筹设期间不得招生。筹设期内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按规定程序申请正式设立;逾期未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举办者应重新申报。
特此批复。
苍南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