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二、承办单位:龙港市体育联合会、龙港市冬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龙港体育馆游泳中心
四、媒体合作:龙港网
五、时间地点:2020年1月18-19日
龙港体育馆游泳中心(25米恒温短池)
六、竞赛分组及比赛项目:
(一)男、女成人组(18-59岁):
1、18-29岁组(199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2、30-39岁组(1981年1月1日至1990年12 月31日出生者)
3、40-49岁组(1971年1月1日至1980年12 月31日出生者)
4、50-59岁组(1961年1月1日至1970年12 月31日出生者)
项目: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蝶泳、50米仰泳
(二)男、女少儿组(7-15岁)
1、7周岁以下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5米持板蛙泳腿、25米持板自由泳腿、25米蛙泳、25米自由泳。
2、8-9岁组(2011年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3、10-11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
4、12-13岁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
5、14-15岁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至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
6、16-17岁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至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
七、参加对象:
运动员资格认定
1.参与对象为龙港市民与龙港新居民。
2.运动员必须交验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和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否则不得参赛。出生日期为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不得参赛。
八、参加办法:
(一)凡身体状况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游泳运动能力(深水区可游100米以上的)的成人、少儿均可报名参加。
(二)每人限报两项。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运动员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如没有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务必注意安全,如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医疗费由本人自理。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这;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对报名或参加⽐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经查实,取消本⼈成绩和已获奖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报名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
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单;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自愿参赛安全责任书;
以上四种纸质材料交龙港市体育馆游泳中心前台(每天13:30-20:00接收)。
(六)组委会将委派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如遇到紧急情况,组委会人员及时用电话与医院联系(拨打120),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并安排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运动员可以在池边出发,参赛运动员必须身着比赛泳装和泳帽。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无证或少一证者均不得参加比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五)各项比赛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比赛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各项目报名人数不到3人,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参赛运动员可以改项。
十一、仲裁、裁判
裁判长由龙港市体育联合会指派;裁判员由龙港市冬泳协会指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前
(二)报名方式:
运动员于2020年1月10日前在https://jinshuju.net/f/NAnZsO中提交报名信息,
或扫描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
逾期报名者不得参加比赛。
赛事负责人:陈国栋13858770168
编排联系人:吕明化17135508800
场地联系人:王乃贺13906664699
(三)参赛运动员请于2020年1月18日8点00分到龙港镇体育馆篮球馆游泳项目集合地方报到,8点30参加开幕式。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备注: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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