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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接地气” 省人大常委会来苍调研

2019-12-30 林明明 苍南新闻网
[导读]2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县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通过座谈形式深入了解我县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并就《条例》(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县领导王忠秀、潘旭光陪同调研。

2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县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通过座谈形式深入了解我县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并就《条例》(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县领导王忠秀、潘旭光陪同调研。

据悉,自2011年以来,我县共登记在册电动自行车34.4万辆,目前辖区内低速电动三轮车约3万辆,多用于道路清扫、绿化养护、快递配送、瓶装燃气运送等公共服务及个体商铺运输配货等用途。2018年至今年前三季度以来,我县共发生涉及二轮、三轮电动车事故284起,死亡75人,受伤283人。大量电瓶车违法行驶扰乱城市秩序,对我县交通造成了极大隐患。

座谈会上,县公安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县人大代表先后发言,针对草案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报废、引导电动自行车相关投保、保护电动自行车驾驶路权、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等不同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建议。

调研组一行在听取我县电动车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的价值,并就电动车管理的做法及难点进行了分析。田梦海指出,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有效解决部门执法难题。调研组将在进一步征求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基层意见建议,继续完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使其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更便民又利民。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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