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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高速行车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 苍南开出首例罚单

2019-11-12 苍南广播电视台
[导读] 11月11日,浙江高速交警正式开始对车辆后排乘客以及副驾驶位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处罚。当天上午,就在G15沈海高速浙闽收费站,开出了新规实行后苍南的第一张罚单。

 11月11日,浙江高速交警正式开始对车辆后排乘客以及副驾驶位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处罚。当天上午,就在G15沈海高速浙闽收费站,开出了新规实行后苍南的第一张罚单。

当天上午9点多,温州高速交警在G15沈海高速浙闽收费站对途经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后排一名乘客未系安全带。交警当即对车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乘坐人员进行处罚。

现场声:
交警: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2条第二款第二项,决定处以50元罚款,没有计分,师傅您听清楚了吗?
司机:“听清楚了,下次系一下就行了,我们现在也才知道嘛。”

据了解,从10月开始,浙江省高速交警就已经针对高速公路车辆乘客规范使用安全带行为进行了宣传普及和提醒教育。而从11月11日开始,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直接处罚。

温州支队卡点大队执勤交警 金运众:

“在此提醒广大乘客,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戴。”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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