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张钊
花钱买车位,就能停车了吗?不见得,平阳的王先生买了停车位,结果小区物业就是不让进。近日,平阳法院鳌江法庭审理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今年2月,王先生为了停车方便,通过司法拍卖,成功竞拍到平阳县鳌江镇某小区的一个地下车位,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然而,车子开到小区地下车库口,发现还要办理车库门禁卡才能停车。
“我找物业办卡,他们却说我不是住这个小区的,只买了车位,不能算小区的业主,不给我办。”王先生表示自己多次跟物业沟通,均遭到拒绝。为此,他只好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被告物业公司表示,王先生只购买了车位,不能算小区的业主,因此没有义务为其配置门禁卡等属于住宅业主的专享服务,而且如果任由他人驾驶车辆进入小区,小区的秩序也难以维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通过司法拍卖形式竞得涉案车位,已取得涉案车位的不动产物权,该不动产物权记载了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及使用期限等内容。因此,王先生为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人的,应当认定为业主。现被告物业公司妨碍了原告的通行,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原告主张被告排除妨害,于法有据。据此,法院判决被告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不得妨碍王先生通行平阳县鳌江镇某小区的行为。
(记者黄伟 通讯员 慕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