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林区禁火期工作的通告
一、2019年3月23日至4月7日为全县林区野外禁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林区野外禁火期间,严禁在林区烧田坎草、焦泥灰;严禁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与吸烟、野炊等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以植树绿化和献鲜花、花篮、花圈等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林区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要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森林火灾肇事及因擅离职守酿成事故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的通告
(一)沪山社区:1.草亭桥(浦口五爱交界)。2.棕桥头(田野小村边)。3.台溪殿(台溪山脚)。4.浦口小学(浦口宫边)。
(二)南水头社区:1. 北山下村委会旁。 2. 坑源村委会旁。 3. 过港村山兜路口。
(一)舥艚社区:1.老陡门村:闸门旁边。2.东山周村:宗祠旁边。3.山塘村:办公室桥头旁边。
(二)云岩社区:1.瑞岩村:瑞岩大桥。2.联友村:石头岙。3.云岩村:坑口。4.山前村:岗背山口。5.三峰村:四岱大榕树下。6.梁峰村:村办公楼。7.鲸头村:⑴石岗下。⑵鲸头内。
1.黄坭岙村路口。2.凉亭村路口。3.湖里村小岭头路口。4.张良山村杨梅山堂。 5.东田村路口。 6.洪岭头村路口。7. 彭家山(林家硐、四代徐山)。 8. 石砰梅岭阁路口。 9. 石砰兴澳路口。
(三)括山社区: 1.河西山路口。2.西括山路口。3.岭脚山路口。4.东括山路口。5.新岙山路口。
(一)藻溪社区:1.东溪片(东溪、杨府宫、平水交界桥头)。2.西溪片(蔗岙、将军桥头)。3.建光村(藻溪公园、大桥溪交界桥头)。
(二)繁枝社区:1.下应村(下应、元店、流石交界处)。2.兴文村(兴文桥头)。
(三)盛挺社区:盛陶村 ( 盛陶、挺南公路、灵炎公路交界处)。
(一)马站社区:1.积谷岭路口。2.亚作所边。3.魁里片南垄隔。4.城门大桥边。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