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公布苍南县2018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8〕12号),现将苍南县2018年高中招生特长加分项目予以公布。
一、加分项目
(一)体育类
1.省级
(1)浙江省第十一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2)浙江省第九届乒乓球、校园足球联赛;
(3)浙江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暨省第三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
(4)浙江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
(5)2018年浙江省第十五届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6)2017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羽毛球锦标赛;
(7)2017年浙江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田径、乒乓球、射击、网球、啦啦操、武术套路、排球、跆拳道比赛。
2.市级
(1)2018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校初中组比赛;
(2)温州市第十一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八届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联赛;
(3)2017年温州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秋季联赛;
(4)温州市第五届中学生排球赛;
(5)温州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
(6)温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7)温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田径、摔跤、自行车、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皮划艇、赛艇、射箭、射击、篮球、排球、足球比赛;
(8)2017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车模锦标赛;
(9)2017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
(10)2018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武术(套路)比赛。
3.县级
(1)苍南县第三十四届中小学生田径杯赛各项比赛
(2)苍南县2017年中小学体育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比赛。
(二)艺术类
1.省级
2017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含剪纸)、书法、篆刻、摄影、立体造型比赛。
2.市级
2018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
2.县级
2018年苍南县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
(三)科技类
1.省级
第二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市级
(1)第二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选拔赛;
(2)温州市第二十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县级
苍南县2017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二、特长生加分录取规定
(一)参加以上体育类、艺术类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在报考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时,给予以下加分:省级一等奖者加6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加4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加2分。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按省级一等奖等第加分,国家级三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等第加分。若考生具有多项奖励条件,则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的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上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须持有个人荣誉证书。集体项目第一、二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的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得的等级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
(三)2017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体育项目获奖队员以在学籍地或户籍地获得荣誉为准(荣誉证书需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方可有效)。
三、注意事项
各类特长生由报名点填写,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登记造册(附件),附获奖证书原件或有关文件,由学校统一于5月23日前报送各学区(登记表电子稿一并报学区,民办学校报送学校所在地学区),学区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中招办;不在本县就读,要求回苍南县录取的本县户籍考生须于5月25日前将加分材料送达县教育局中招办,逾期作放弃论。经中招办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苍南县教育信息公开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18年苍南县普通高中特长加分录取对象登记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下载附件:2018年苍南县普高特长加分录取对象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