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村主职干部联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挪用资金,竟然自认为“是为民谋福利,不是犯罪”。3月23日上午,温州市苍南县望里镇南茶寮村党支部原书记苏中侯、村委会原主任苏苗省、村监会原主任苏振军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挪用资金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受审,该县纪委县监委组织50余名镇村两级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今天,我内心深处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警醒!苏中侯、苏苗省的例子,告诉我们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村干部要学法、懂法。”望里镇罗厝村党支部书记罗宏杰唏嘘不已。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时任望里镇南茶寮村支部书记苏中侯和村委会主任苏苗省二人为解决南茶寮村集体经济短缺的困难问题,牵头召开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南茶寮村商业广场项目建设委员会”的名义,在该村望中路与望里路之间的村集体土地上建成2栋7层套房。后共出售42套套房给他人,销售所得11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另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苏中侯、苏振军共同挪用村集体资金235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被告人苏苗省挪用村集体资金35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
庭审中3名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他们是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在为村民谋福利,不是犯罪。错误的思想带来了终生的遗憾。“村里启动商业广场项目是为了解决村集体资金短缺的问题,个人暂时周转资金,几天后也就归还了,没有贪占村集体一丝一毫,没想到这样也是违法犯罪。”庭审现场,苏中侯悔恨不已。
庭审现场,镇村干部接受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望里镇六板桥村党支部书记董文攀在参加完庭审后感触良多:“农村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学习党纪法规,依法治村,不当法盲村干部。”
以案释纪开展警示教育,旁听庭审案件并非个例。近年来,苍南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纪律宣传教育和公开通报曝光力度,选择身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开展经常性、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以达到警醒党员干部常绷纪律之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