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网友“女王孤单”在新浪微博发贴称:《官员为了完成指标将我父亲关押起来,欺负不识字百姓,我要替父亲讨回公道》一文,引发网友热议,本网小编第一时间关注此网文,
今天下午,龙港交警队向本网发来情况说明。现公布如下:
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6日晚上,我队在龙港镇西城路133号前路段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0时49分许,林发堂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后经查防盗备案登记号牌为CN097585,现场未悬挂)途经龙港镇西城路133号前,被设卡民警查获。经检测林发堂呼气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经鉴定林发堂驾驶的电动车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2017年12月7日苍南县公安局对林发堂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