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无欠薪”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决策部署,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苍南县被列入全省首批创建“无欠薪”县(市、区)试点单位。
自开展“无欠薪”县创建行动以来,苍南县住建局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迅速行动,集中对苍南县在建工程款拨付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推进“无欠薪”行动的全面落实。
1月18日,县质监站、矾山住建所联合对辖区内南宋兰松家园、矾山爱心托老院、矾山镇中心集聚农房改造等在建工程开展“无欠薪”行动,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质监站周世洋副站长首先传达部署了《苍南县建筑工程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并对文件规定的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民工工资专户等内容逐条详细解读,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文件规定理解透彻。
随后,检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在建工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分账管理、劳务分工、实名制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维权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狠抓整改落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矾山住建所作为“无欠薪”行动的前哨站,将深入贯彻“浙江无欠薪”行动精神,切实增强无欠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敢于担当、积极有为、扎实工作,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力度,力求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