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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兰村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公示

2018-01-18
[导读]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初步调查,现对下列农村宅基地予以确定使用权,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2018年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登记。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公示

                                      编号:20180117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初步调查,现对下列农村宅基地予以确定使用权,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2018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登记。


村:新兰村

序号

权利人

 

占地面积(初步测量)

层次

建房

时间

用途

备注

1

杨宗柱

新兰村垟新屋41

35.0m2

二层

1965

农村宅基地

2

杨宗佑

新兰村垟新屋40

35.0m2

二层

1965

农村宅基地


注:1、占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公示方式:在宅基地所在地张贴,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港镇红旗大厦三楼316室或西一街181号A305室。联系电话:59902231   59902586




龙港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领导小组

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龙港分中心    

2018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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