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根据温州赫利佳日化有限公司等56名债权人的申请,于2017年5月31日裁定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一超市”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6月5日指定温州天原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百一超市管理人。2017年7月31日,苍南县人民法院根据章海燕、石维国的申请,裁定自2017年12月12日起对百一超市进行重整。
为了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实现百一超市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经与苍南县人民法院协商讨论后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百一超市概况
百一超市成立于2003年9月15日,公司注册号为91330327753987460Q,公司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住所地为苍南县龙港镇港河路港湖商厦1-2层,法定代表人为章海燕。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指人民币,下同),工商登记的股东为:章海燕(投资额6,000万元,投资比例60%)、石维国(投资额4,000万元,投资比例40%)。主要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正版音像制品零售、书刊零售(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餐饮服务(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针织品、化妆品、箱包、文体用品、家用电器、玩具、金银首饰零售及批发、场所租赁。
主要资产为坐落于苍南县龙港镇港河路港湖商厦101、102、103、104、1-2层的房地产(评估价值5928.20万元)坐落于苍南县龙港镇龙翔路532-544号及其后幢的房地产(评估价值3110万元)、百一超市的22家门店以及在职的400多名职工、各门店的经营设备等。
目前,百一超市债务总额约9亿元(该数额为债权申报总额,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百一超市门店的月营业额约2000万元左右,门店经营处于平稳状态。
二、重整方式
(一)重整投资人承受百一超市全部资产、债务、门店、员工的重整方式;
(二)重整投资人承受百一超市部分资产、门店、员工的重整方式;
(三)重整投资人仅承受门店、员工及门店内的经营设备的重整方式;
(四)其他可行的重整方式。
三、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一) 缴纳承受资产的评估价值的10%金额作为保证金,按此计算保证金低于100万元的,按100万元缴纳;
(二) 提供能够证明其经济实力的相关材料;
(三)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 (四)需提交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
四、报名事项
(一) 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月15日
(二) 报名地点:苍南县龙港镇正丰大厦二楼,温州天原会计师事务所(百一超市管理人)
(三)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01000174741629
开户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溪支行
五、其他事项
(一) 报名人完成报名事项后可以向管理人要求复印百一超市相关资料和了解有关情况,管理人将根据报名人要求安排对百一超市进行实地考察。报名人对百一超市进行调查的,管理人将提供便利。
(二)2018年1月15日下午17点前 ,报名人应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的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计划、经营管理方案、承受资产范围、重整支付对价的方式、债权清偿方案(需提供承受债务的重整方式)。投资方案一式两份,密封后到报名地点交管理人联系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三)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向报名人住所地的注册登记机关、金融机构等函询情况;如报名人为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向其母公司或总公司函询情况。
(四) 管理人在2018年1月30日前对报名材料和报名人进行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出具入围通知书;未入围的,管理人在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放弃重整或参与重整过程中中途退出,其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管理人选定其他入围意向重整人作为重整投资人。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管理人自收到人民法院裁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 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六) 管理人联系人:郭玲玲;
电话:0577-64225617,13858783663。
监督电话:苍南县人民法院 0577-68878602
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