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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发现两通清代“禁止勒索”碑刻

2017-12-21 通讯员:卢箭峰 温州晚报
[导读]苍南县日前发现两通清代“禁止勒索”碑刻,目前已在原址就地立碑保护。

      苍南县日前发现两通清代“禁止勒索”碑刻,目前已在原址就地立碑保护。

  这两通碑刻位于该县灵溪镇渡龙桥头,均为青石质地、折角方形,碑下部置榫头,碑座已缺失。其中一通为“奉宪勒石”碑(根据法律或命令刻写的碑文),刻于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距今227年),碑额楷书阳刻“奉宪勒石”,碑表面略有风化,但碑文字口清晰。另一通为“奉宪永禁”碑(根据法律或命令永远禁止),刻于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距今213年),碑额楷书阳刻“奉宪永禁”四字,部分字口有被磨平痕迹,无法辨晰。

  据该县文保部门初步辨析,两通碑刻记载清代禁止各县政府办事人员在丈量土地、采买谷石等民生事件中对老百姓进行勒索的行为,对研究清代灵溪镇,乃至全县民众生产生活具有一定价值。

  目前该县文保工作人员还对这两通清代石碑,进行拍照、拓片和文字记录。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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