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交警部门了解到,从10月26日开始,我县三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监测点将正式启用,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灵溪镇县实验三小校门口,记者看到了一条比较特殊的斑马线,不仅颜色是红色的,还画有爱心图样,旁边写着礼让行人。据交警部门介绍,这是红色爱心斑马线,到目前为止全县已经设置了16条,目的是警醒机动车主们要礼让斑马线行人。
从10月26日开始,我县还将首次开展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电子监控抓拍。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全县设立了三个24小时监控点,它们分别位于:灵溪镇人民大道县实验三小门口、灵溪镇玉苍路与湖滨路交叉口和龙港镇人民路与育才街路口。
据交警部门介绍,对于新规适应阶段的特殊情况,如人车僵持互让行为等,机动车在作出礼让行为后可视情况通过,他们将通过监控进行判断处理。未来,我县还将继续加大对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监控力度。
“接下来,我们在这三个试点的基础上,在灵溪龙港还有其他各乡镇会全面推开,进一步加大科技建设的力度,建设更多电子抓拍系统。”
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新增的不礼让斑马线电子抓拍等
道路技术监控设备安装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苍南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的相关要求,结合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就苍南县新增9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安装地点、功能作用等全面系统地向社会公布。新增的9处监控设备自2017年10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
具体位置如下: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0月11日
很多人有疑问,
车辆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对此,交警部门做出了专业的解读↓↓↓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斑马线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部分司机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城市文明要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建设,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交警部门也会严查机动车遇斑马线不减速、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礼让斑马线”气氛。
(部分资料综合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