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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龙港镇城区范围内“僵尸车” 的公告

2017-10-18
[导读]为了全面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我镇全国文明镇复评,省级卫生镇复评,省级森林城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保持道路畅通,城区环境亮化。

广大市民朋友们 :

为了全面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我镇全国文明镇复评,省级卫生镇复评,省级森林城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保持道路畅通,城区环境亮化。请长期停放在人行道上、城区空闲杂地上及各道路上的破旧车辆车主们,于2017年10月25日之前自行处理,逾期不清理者,将视为无主“僵尸车”处置。

特此公告!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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