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新兰村潘学宣等12户16间拆迁安置的
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新兰村潘学宣等12户16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新兰村潘学宣等12户16间拆迁安置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2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302室(西一街原国土分局内)反映,联系电话:59902580。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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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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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兰村潘学宣等12户16间拆迁安置项目 |
潘学宣(2间)、安芙蓉(2间)、潘学会、潘学造(2间)、徐象明、潘志锋、潘学省、徐象月、徐象福、潘学胜、潘学标、潘学飞、潘学会/潘学飞等12户16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