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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上对口村段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 产权认定权属变更公示

2017-05-26

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上对口村段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

产权认定权属变更公示

苍龙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上对口村段建设项目2014033-2


   
因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上对口村段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201410月对该项目范围内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已给予出具房屋产权调查认定表,现经再次核对,发现原村里提供的个别产权人名字有书写上的错误,现将有误的产权人名字予以更正并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需要更改名字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上对口村段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              No:033-2

():上对口村

地号:

房屋间数:

2

序号

所有权人(含共有人)

坐落

房屋现状

初始建房时间

备注 

用途

层次

结构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82

92

92

98

98

1.  

李明钞

上对口村119

住宅

2

砖木

 

 

 

 

 

原认定名字为李明抄

2.  

李世展

上对口村222

住宅

1

砖木

 

 

 

 

 

原认定名字为李世典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龙港镇、所在社区和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一)苍南县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海塘堤塘建设办公室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      联系电话:64767626

(二)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地址:龙港镇西一街181号(龙港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A302A305室)

联系电话:  59902580  59902586 

      

苍南县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小组

海塘堤塘建设办公室

 2017525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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