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龙港公安分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吕某位于龙港镇文卫路的出租房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临时查封,责令限期整改。到了2月14日,民警上门复查,发现吕某非但未进行隐患整改,还擅自拆启封条,让女租客王甲、王乙入住被查封房间。
吕某交代,当时她拆启封条时,还向王甲、王乙保证有什么责任她自己担着,跟租客没什么关系。王甲、王乙也认为封条是吕某拆启的,房子也是吕某的,入住到被查封房间里应该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据悉,吕某出租房一共三层,都是木楼梯、木隔断结构,没有配置任何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4条规定依法予以查封。(通讯员 薛建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