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健康良好的地方投资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现我司决定退回所有基建临时用水户的水费押金(包括由原龙港水厂收取的押金)。即日起,请原缴纳水费押金的各临时用水户,前往龙港水业公司(通港路实验中学对面)3楼308室财务部办理水费押金退回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原我单位开具的缴纳水费押金的收款收据。如不能提供则需携带相关单位开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及原我单位开具的缴纳水费押金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单位账户退款手续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汇入的单位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
3、办理个人账户退款手续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原汇入的个人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
4、详情请致电:59902852。
苍南县龙港水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