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省园林镇标准(试行),要想评上省园林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须达34%以上,绿地率达29%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0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85%和80%以上;至少有一座面积大于2.0公顷的公园等。
近年来,龙港镇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滨水公园、街旁游园、道路绿化、小区绿化等建设,把开展园林镇创建、城镇环境整治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
另悉,对已命名“浙江省园林镇”的镇将实行动态管理,省住建厅将委托设区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浙江省园林镇”称号;复查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省住建厅撤销其“浙江省园林镇”称号。 (记者 缪依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