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水门村郑彪等24户12间个人建房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下水门村郑彪等24户12间个人建房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下水门村郑彪等24户12间个人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302室(西一街原国土分局内)反映,联系电话:59902580。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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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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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门村郑彪等24户12间个人建房 |
陈书挺、胡之闯、谢蕾蕾、孙光敏、胡知远、唐春华、胡知安、郑国庞、郑国票、孙洪开、孙洪宣、谢作呈、郑彪、胡之浩、郑正局、郑正治、谢炳治、孙洪快、郑启榜、胡之利、谢锡乐、谢钦泼、谢炳信等23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