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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致人伤残 法官尽职断案 群众送锦旗表感激之情

2016-12-14 苍南新闻网
[导读]近日,当事人陈某某和其叔叔来到县法院民三庭办公室,将一面写着“辨曲直,断是非,一身正气;尽职责,体民情,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民三庭法官黄兆针手里,以表达对他办案尽心尽责、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近日,当事人陈某某和其叔叔来到县法院民三庭办公室,将一面写着“辨曲直,断是非,一身正气;尽职责,体民情,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民三庭法官黄兆针手里,以表达对他办案尽心尽责、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陈某某系该法官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一名原告。 2013年10月19日深夜,陈某某驾驶电动车途经龙港镇龙江社区办公楼前路段时,被空中悬挂至地面的光缆绊倒致伤。受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肾挫伤。后经鉴定:经左肾切除的伤残等级为七级。

  因无法厘清本案责任主体,原告陈某某将县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国网浙江苍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和龙港镇人民政府一并告至法院。

  黄兆针受理该案件后,及时梳理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争议焦点即涉案光缆归属。因光缆在本次事故中被扯成两段,双方当事人未对其中的一段光缆进行证据保存,故找到涉案的光缆是关键。经多方打听,在获悉涉案的另一段光缆已被环卫工人扔进了垃圾场后,为及时查明案情固定证据,黄兆针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顶着酷暑恶臭在垃圾堆里多次挖掘寻找,最终找到了该段光缆。经勘验,确定事故现场的光缆系被告苍南县广播电视台所有。

  经办法官又结合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抽丝剥茧,辨法析理,认定本案事故的责任归属,依法判决县广播电视台赔偿陈某某19万余元。广播电视台息诉服判,当事人依法获得赔偿,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辨曲直,断是非,一身正气”界定了法官的工作职责,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定纷止争是审判工作的落脚点;“尽职责,体民情,两袖清风”展现了法官应有的职业态度,不辞辛劳,亲力亲为,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苍轩 林其长)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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