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龙港镇李家垟村李昌芝等14户12间,土地座落在通港路与中央大道东北侧,日前向我局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其平面位置如图所示)
(1)使用功能:公寓式住宅
(2)建筑占地面积:591.36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3761平方米
(4)层数:6层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路181号)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1 68621022
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