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缪克军等六人个人建房
规划用地许可批前公示
龙港镇缪克军等六人个人建房(国有出让),位于龙港镇海城和谐社区与缪家桥社区海头地块的土地,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规划总平面图如图所示)
1、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2、 用地面积:3412平方米
3、 基底面积:1462.24平方米
4、 建筑面积:9299.84平方米
5、 建筑层数:6层
6、 建筑密度:42.85%
7、 容积率:2.73
8、 绿地率:20.04%
9、 总户数:80户
10、 机动车:0.6辆/户
11、 非机动车:1.5辆/户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向龙港镇国有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反映情况,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逾期视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西一街118号)
联系电话:0577-59888901
地址:龙港镇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621022
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