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60名,派驻到龙港公安分局、龙港新城派出所和龙港交警队协助民警开展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苍南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楚,双眼裸视视力为4.8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公安工作。
(五)退伍军人、体育院校毕业生或有专业技能者(携带相关证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适当放宽标准。
二、招聘程序
(一)目测面试:五官、肢体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按照公安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四个项目成绩累加计总成绩,兼顾优先录用情形,按照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经体检、政审,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则从预备数中择优录取。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龙港镇综治巡防大队一楼会议室(龙港镇人民政府11号楼),咨询电话:68061717 68091566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五)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 :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无条件予以退岗。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龙港综治巡防队员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聘用人员在业务上归口龙港公安分局、龙港交警队或龙港新城派出所指导,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