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七河村毛少华等69户96套个人建房
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七河村毛少华等69户96套个人建房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七河村毛少华等69套96户个人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0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202室(西一街原国土分局内)反映,联系电话:59888908。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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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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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河村毛少华等69户96套个人建房 |
毛少华、马世裕、庄千福、薛思贝、涂植康、杨恩领、涂其坦、涂明党、毛传能、涂明抄、涂志宗、涂明逆、马世安、孙作回、涂植顶、庄亦玲、毛传德、马必瓦、涂明申、马世柒、涂植表、涂明淡、涂明里、涂光银、涂明桅、涂明巧、杨传敏、涂植孟、涂明赛、薛思克、涂明好、涂明选、涂明开、孙作星、涂明育、林日调、黄光烤、涂志耙、毛芳体、涂明勇、方月凤、黄光绍、马世总、马世伦、薛承权、林日社、涂明国、涂志锡、马世纪、涂明相、庄千塔、李 斌、涂明样、薛德造、孙作良、李庆业、黄振产、陈如祥、薛德利、李庆国、薛德玉、李庆卓、张秀孟、林日好、庄齐取、李庆乐、薛盛双、李庆远、涂福市等69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