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8日零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其中,各高速公路路段的限行措施与温州市民息息相关。主要包括: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车辆单双号的区分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单双日转换时则是指凌晨零点至2点。
此外,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这10天里开车去外地,一定要看清禁(限)行标志,提前安排出行计划。违反禁(限)行规定的司机,会被扣分罚款。(郭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