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12月,时任苍南县长途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谢作雄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讨论通过接受金华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奖励的排量为3.6升、价格为74.98万元的浙CPJ150进口奥迪Q7越野车,并确定该车为公司的公务用车。谢作雄违反工作纪律,在单位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之事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2008年12月至今,浙CPJ150进口奥迪Q7越野车主要由谢作雄用于公务活动。谢作雄长期使用豪华进口轿车作为公务用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县纪委常委会2016年7月26日研究决定,给予谢作雄严重警告处分。(以上内容来自苍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