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岁的小军身体不适未及时就医,结果抢救无效死亡,小军父母竟然在儿子上班的公司门口摆了花圈、拉了横幅,索赔补偿款。近日,小军父母黄甲、黄乙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7月,小军在公司上班,感到身体不适,出现呕吐等症状,却没有到医院诊治。三天后,小军突然昏迷,室友和其母亲将他送医,次日,小军因病情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原来小军从小患有血友病,但未引起重视,此次发病又未及时就医。
小军父母认为,小军作为温州平阳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应当为小军的离世支付补偿款。于是,小军父母带着一帮亲戚来到该公司大闹,索要补偿款120万元。这一要求遭到了公司的拒绝,为此,小军父母跑到公司车间关闭电闸,还围堵在公司门口摆花圈、拉横幅,导致该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该公司报警。
得知自己的行为犯法后,小军父母均表示后悔,他们说因为儿子去世,自己也不懂法才到公司闹。
事后,公司方面表示理解小军父母中年丧子的悲痛心情,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支付其补偿款8万余元,同时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军父母纠集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鉴于黄甲、黄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已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依法和酌情对二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