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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加强举报人保护 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2016-06-23 苍南新闻网
[导读]日前,县检察院在灵溪镇公园山广场开展“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据了解,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第18个“举报宣传周”,也是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以后的首个“举报宣传周”。

  日前,县检察院在灵溪镇公园山广场开展“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据了解,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第18个“举报宣传周”,也是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以后的首个“举报宣传周”。

  今年的“举报宣传周”,县检察院把3月30日最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作为一个宣传重点。根据该规定,检察机关严格保密职务犯罪举报人信息,并联合公安机关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另外,对举报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向苍南检察机关申请过举报奖励,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部分职务犯罪举报人举报他人不是出于奖金的目的,另一方面可能是担心会暴露自己受到打击报复”,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负责人介绍说,“我们举办此次活动主要也是为了让民众了解检察机关在保护和奖励举报人方面的一些新的举措,化解民众不必要的担忧,提高民众的举报积极性。”

  本次活动,检察官们主要通过现场答疑解惑、主动宣讲、微信推送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机制;苍南县检察院近年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等。(苍 检)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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