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江某和朋友在宜山一家小吃店吃夜宵时碰到素不相识的董某,在店内过道中正在走路的江某与董某有轻微的身体碰撞,江某就此心里不爽。后江某与朋友打出租车回龙港途中与拦车打的的董某“狭路相逢”,江某与朋友下车一起对董某拳打脚踢,致董某轻伤。同年10月,江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2016年6月16日晚上8时20分,龙港新城派出所民警和协警在龙港人民路与时代大道路口进行“警灯工程”设卡盘查。一辆小货车在离岗亭设卡点5米处停下。凭着侦查经验,民警觉察出异常,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盘查。车主神色慌张,不肯出示身份证。民警料定这其中必有隐情,迅速命令其熄火,将该男子控制住。经过核查其行驶证,驾驶证信息,确定该男子是刑拘在逃人员江某。
据了解,逃犯江某因案件暴露,不敢待在本地,犯案后逃串到各地,但心里总是不安。因端午节思家心切,故端午节期间回家,租个货车做些小买卖,白天不敢出车,晚上才偶尔开出去,没想到就被公安“警灯工程”守株待兔抓个正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