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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象南村原书记王慕渺挪用公款336万被查处

2016-06-18
[导读]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王慕渺指使象南村报账员先后四次从龙港镇人民政府拨付给该村土地征用款中支取资金共计366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活动,并于挪用后次日至13日内归还。虽然部分资金只有挪用一天,部分资金还有算利息给村集体,但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已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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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网6月18日讯:王慕渺,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苍南县人,初中文化,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龙港镇象南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2010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象南村党支部书记,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王慕渺指使象南村报账员先后四次从龙港镇人民政府拨付给该村土地征用款中支取资金共计366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活动,并于挪用后次日至13日内归还。虽然部分资金只有挪用一天,部分资金还有算利息给村集体,但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已涉嫌犯罪。案发后,王慕渺才意识到因自己的法律知识缺乏,才导致自己无视国家法律挪用公款,构成违法违纪,但为时已晚。2016年5月,经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意,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慕渺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5月25日,苍南县纪委给予王慕渺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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