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水深垟村林小平等23户10间个人建房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水深垟村林小平等23户10间个人建房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水深垟村林小平等23户10间个人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6年6月18日—2016年6月24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人民政府(2号楼205室)反映,联系电话:68580255。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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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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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垟村林小平等23户10间个人建房 |
林小平、杨礼月、杨孔玉、杨孔享、金艮绒、杨孔转、黄阿圭、陈少媚、童小影、杨孔陆、杨师伞、王同闯、王同行、王同芽、杨孔远、姜旗帜、杨雷、杨礼典、王巧云、章圣冬、吴春断、李爱霞、杨孔步等23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