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新美洲村朱明村等13户14间拆迁安置及叶茂仕等4户2间个人建房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新美洲村朱明村等13户14间拆迁安置及叶茂仕等4户2间个人建房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新美洲村朱明村等13户14间拆迁安置及叶茂仕等4户2间个人建房,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6年6月18日—2016年6月24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人民政府(2号楼205室)反映,联系电话:68580255。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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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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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洲村朱明村等13户14间拆迁安置及叶茂仕等4户2间个人建房 |
叶志伦、叶志乐、叶茂昌、叶茂利、叶茂盛、叶志和、朱明村、朱诗群(2间)、朱诗存、朱诗灿、朱诗柱、朱诗委、朱诗托等13户拆迁户及傅美秀、朱明巧、叶茂仕、叶茂阔等4户无房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