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南县警方接公安部转交线索称,有人在苍南倒卖个人信息。闻讯后,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和相关警种立即联手展开调查。经守候布控,民警于昨天下午在灵溪抓获犯罪嫌疑人阿项。经查,现年31岁的阿项系苍南本地人,大学毕业后他在家经营网店,后又改做在网上经营企业信息。2015年初,阿项听说个人信息更畅销且能卖高价,于是他便在网上收集个人信息,收集的对象主要是“有车一族”,包括车主姓名、住址、车牌、手机号码等,而后通过自己的网站,向买家出售个人信息挣钱,涉及百万条个人信息。
现阿项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系化名)
警方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公民个人亦需提高防范意识,在向陌生人、私人机构提供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时,要提高警惕性,在提供的有关证件复印件上明确标示专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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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统一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