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今年31岁,在苍南龙港一家海鲜楼当服务员,由于有驾驶证,老板娘偶尔也会让他帮忙开车。然而,这个袁某表面看起来“让人放心”,实际上前科累累,曾分别因诈骗、盗窃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和2年6个月。
由于一直被老乡催着还债,袁某产生辞职离开的念头,“临走前总要捞一把”,他打起了老板娘轿车主意。今年4月29日下午,袁某看到老板娘停放在海鲜楼门口的轿车刚好堵住客人车子,于是假装好意帮忙移车,从老板娘那里骗来车钥匙,直接把车子开回了江西老家留为己用。在潜逃途中,老板娘曾打电话向袁某索要车子,袁某敷衍等一会开回海鲜楼。后来,袁某索性关掉手机,卸下车牌,在车前头装上一块从马路上捡来的车牌。
接到报警后,龙港公安分局迅速展开侦查,于5月30日将袁某抓获归案。袁某交代诈骗汽车留为己用的犯罪事实。他同时交代,在骗得车子后,在身上仅有500元,担心高速过路费不够,又在龙港一家小卖部里骗来了两条中华香烟,以370元价格卖掉了其中一条。
现被骗轿车已追回还给失主,袁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