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县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危房改造将予以一定的财政补助。
该通知明确了救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住房条件必须是无房户或危房户;二是经济条件必须是经济困难户。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实行分类处理:上级财政原则上C级危房修缮每户补助5000元及以下,D级危房新建每户补助7500元,无房户新建或面积不足户扩建每户补助7500元,特别困难新建、扩建户每户补助10000元。县财政每户相应配套补助资金2500元。
该通知还规定了财政补助操作程序,必须按照农户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竣工验收、核准、资金发放等环节严格执行,各环节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财政救助资金真正惠及最需要的农村困难家庭。
该通知强调,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财政政策支持,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安排好配套补助资金,切实帮助农村贫困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保障居住安全。(通讯员 吴高强 魏良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