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浦后村余上同等4户5间老房拆建
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浦后村余上同等4户5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浦后村余上同等4户5间老房拆建,并面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公示时间(7天):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3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镇人民政府(2号楼205室)反映,联系电话:68580255。
2、公示文本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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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 房 户 名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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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后村余上同等4户5间老房拆建 |
余上同、余上同、陈微微、余礼勃、余礼佑等4户 |
